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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顶山学院2007年招生章程
来源:2exam.com整理 2007-6-2 8:52:48 【字体:小 大】

一、办学属性及层次:

    1.办学属性:公办

    2.层次:普通本科

  二、办学地址 : 河南省平顶山市建设路西段 240号

  三、录取规则:
    1、2006年参加普通高招考试的高中毕业生(具有同等学力);
     2、思想政治品德经原单位(学校)考核合格;
     3、身体条件按国家教育部、卫生部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体检标准》准执行;
     4、高考成绩达到省定录取分数线以上;
     5、按考生报考志愿由全省统一择优录取:首先从第一志愿考生中按高分到低分录取,若第一志愿录取未满,则依次录取第二、第三……志愿考生;
     6、艺术类考生文化分与专业分双过线,美术类与音乐类专业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播音与主持艺术和戏剧影视文学专业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7、接收非一志愿考生无分数级差要求;
     8、加分考生以加分后成绩排队,降分考生以其所在地分数线为准录取;
     9、进档考生专业的确定:首先按考生第一专业志愿录取,该专业录满后按考生第二、第三……专业志愿调剂录取;
     10、学校设有“贫困生补助金”、“师范专业助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中文系设有“佩简奖学金”、会计电算化专业设有“彩虹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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